教學/工作評估方式
  教學/工作評估方式  
 

全年分兩個學期。

平時分由課業項目組成,佔全科成績40%(考試分佔全科成績60%)。

按校方規定,平時分須包括:課堂參與、課業表現及課堂測試三項,比重如下:

課堂參與*

 

課業成果

功課

課堂測試

小測

10%

40%

50%

根據學生的課堂習作、參與極性程及答問表現。
 

 

 

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

1.  準時繳交: 佔10%。
科任老師會定下繳交功課的期限,若學生未能準時提交,將每次扣減1分。

2.  單元練習:佔30%
每完成1小單元,需安排1次單元練習。每學期不少於4份功課,計算最高分3次,每份各佔10分

第三學期

1.  準時繳交: 佔10%。
科任老師會定下繳交功課的期限,若學生未能準時提交,將每次扣減1分。

2.  單元練習:佔20%
每完成1小單元,需安排1次單元練習。每學期最少完成4次單元練習,計算最高分2次,每份各佔10分。

3.  小組專題報告:佔10%
按小組匯報的表現評核

每學期完結前,需安排1次期末小測